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各单位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只立项不安排经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不能再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攀枝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
3、智能制造学院、土建学院限报5项,其余各学院限报三项。
三、申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10点,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档、汇总表由各学院科研科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个人单独报送不予受理。
3、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由推荐归口单位负责,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备案。无正常理由逾期6个月不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在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联系人:张祺,联系电话:18081726611
科研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