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之前科研奖励的部分项目奖励数据有误,科研处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并重新启动了数据计算,造成之前所做的二次分配数据又回到原始状态。现请通知相关成果的校内第一完成人尽快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在“奖励分配”栏中对2021科研奖励重做二次分配。
1.科研奖励的二次分配于5月20日上午12:00终止,该数据作为2021年度科研奖励的基准数据。如未进行二次分配,则采用系统原始数据。
2.科研奖励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如因二次分配将奖励分配给其他人员而带来的数据丢失,责任由成果完成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