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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3-05-23 10:45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巴蜀文化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立项总数为5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请人可根据《申报指南》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申报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深刻认识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的重大意义,研究目标明确,具有相关学科支撑和研究基础,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如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对深化巴蜀文化对外传播工作,推进四川省高校外语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高校外语教师的地方特色文化对外传播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项目研究要与学校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构建覆盖全面、特色突出、贡献卓越、开放创新、协调发展的研究体系。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三、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面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外语教师,每个课题的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在研(2023年6月16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项目责任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5日08:00至6月16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纸质申报材料(请自行完善签字、盖章相关事宜)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16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

   “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项目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专项项目申报→③阅读申报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b.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请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编号”“申报指南编号”务必规范填写。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1.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科研处(研究生处、社科处)

                                                                  2023年5月23

附件【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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