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科研绩效、科研奖励等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所属人员(含管理岗、归口管理人员、其它)进入系统核对、补录2023年个人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信息。
数据录入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登陆网址
通过http://kys.pzhu.cn访问攀枝花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校外登录请使用VPN。
二、时间节点
教师个人端补录时间截至2024年3月20日,科研秘书审核截至2024年3月25日。
三、个人科研成果录入
(一)论文
1. 务必填写教育部统计归属、完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2. 论文上传资料必须完整。除上传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应集中编排在一个PDF文档中外,普通刊物需检索期刊并上传截图证明(国家新闻出版署的中国记者网、知网的出版来源检索均可查询);中文核心、CSCD、CSSCI论文必须上传论文被数据库收录截图 (知网、万方数据库均可查询);CPCI、EI、SCI论文必须提供盖有鲜章的检索报告。
3. 论文上传资料尽量使用扫描件,如使用拍摄件,必须保证拍摄内容完整、清晰可见。
4. 论文所有参与作者必须全部完整录入。
5. “挂靠单位数”和“学校署名顺序”是指具体作者个人所挂单位情况,而非论文总体单位情况,该项数据是论文科研分计算的重要依据,填写错误将严重影响计分,请正确填写。
(二) 著作或教材
1. 著作或教材的“参编字数”是该项得分的计算依据。在多人合作编写的书籍中,如书籍无法准确写明参编字数,则应请出版社出具、并盖有鲜章的参编字数证明。
2. 在作者信息栏中,必须列出著作所有校内参编人员信息。
3. 著作上传资料必须包括封面、扉页、序、目录、封底以及少量正文,尽量使用扫描件,如使用拍摄件,必须保证拍摄内容完整、清晰可见。
4. 著者在录入信息后,必须向科研处提供一套著作原件,所在单位和科研处才开展后续审核工作。
(三)成果转化
用于我校教师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据的填报。填报时须提供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同及留校科研经费有关资料。
(四)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上传资料必须包括比赛通知、获奖文件、个人或集体获奖证书等。
(五) 专利与著作权
科研处已将学校招标代理机构承办的专利与著作权统一导入系统。
(六)获奖成果
1. 奖励日期以奖励文件发文之日计。
2. 必须提供盖章的红头奖励文件及证书等资料,尽量使用扫描件,如使用拍摄件,必须保证拍摄内容完整、清晰可见。
(七)学术讲座与参加会议
1. 学术讲座由主讲人或讲座举办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填报、打印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分管领导和科研处签字后,交成果科存档。
2. 成果科结合申请书对申请进行审核。原则上校内学术讲座定为校级一类,按3分计。
3. 我校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做报告,可以在“参加会议”中进行填报。
(八)研究报告类
研究报告类上传资料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全文、成果采纳证明(或采纳文号)、肯定性批示证明等。
四、科研项目资料录入
1. 项目中的基本信息一栏中的所有信息(包括必填项和非必填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如无批准文号就填写立项文件名);如不填写完整,将直接退回,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严格审核;
2. 详细信息一栏中附件必须上传申报书、立项文件、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横向项目的附件上传盖章版合同时,将全部图片插入到一个word中再上传;
3. 成员信息一栏中的成员名称必须和任务书(如无任务书,就参照申报书)中的成员名称排序一致且必须填写贡献率,校内项目组成员全部贡献率相加为100%,贡献率只填数字不加“%”号;
4. 预算明细必须与任务书一致。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且处于项目执行期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要在系统中重新填写项目组成员2023年的贡献率,如不填写则无科研分。
5. 纵向项目结题后,需及时在“项目结项”栏上传结项报告和结论,不填或逾期半年以上将无法取得项目结题分;横向项目结题后,及时将结题证明交回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如未按期结题,将影响配套经费的划拨。
五、审核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须结合相关材料原件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
科研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