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1日-10月15日
申报系统将于9月15日零时至10月15日17时开放,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学会确认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包括地方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等)及单位会员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进入评审环节。原则上,每个分支机构可推荐20项;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可推荐30项;每个副省级城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可推荐不超过5项;每个教育改革实验区可推荐不超过5项,每个单位会员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直接申报。学会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二)本年度学会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http://121.36.73.16,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PDF格式),上传到申报平台,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时,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身份的信息(姓名、地域、单位等)。
(三)课题委托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课题委托管理单位须把审查合格、在限额数量范围内的《申请书》在平台上提交至学会,审核期间不新增申报。
(四)随通知下发《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4,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中题目,是在考虑服务国家教育决策、服务基层教育改革创新、推动研究解决教育重大问题等因素的基础上确立的,将优先考虑列入重点课题并予以资助。申请人也可根据一线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选题。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负责人(会员申请流程见附件5,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
(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5)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六)申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能够积极配合学会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管理。
联 系 人:谢双梅
联系电话:3371288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