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审定,现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6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治蜀兴川为目的,围绕四川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省内各地市(州)、县(区)党校、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党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在读博士和优秀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有关管理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需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具有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的经历;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3.项目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撤销所获准的立项项目,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停止其所在单位人员申报本中心项目申报资格三年,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项目申报类别、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本次项目申报阶段不设置项目类别,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咨政专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咨政专项分别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需自筹经费。相关项目研究要求如下:
1.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1年。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咨政专项:研究时限为半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半年,在读研究生的项目不延期。
3.资助经费的项目:项目批准结项后拨付资助全部经费。
4.研究时限要求: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以立项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起计算,鼓励提前申报结题,未经申请审批不允许延期结题,项目延期或调整项目组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批准。
五、各类项目结题条件
各类项目结题均需提交结题报告,原则上重大、重点项目2万字以上,一般项目1万字以上。所用公开成果须在相应位置明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咨政专项需标明“四川省委党校中国式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研究智库”字样。
1.重大、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注意:所发省级以上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并能查询获取,且原则上被中国知网收录。严禁提供“假期刊、黑期刊”论文,一旦发现直接撤消立项资格)。
(3)研究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签批意见证明材料2篇(须加盖公章)。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可以公开发表条件的论文1篇(字数需在8000字以上,严禁抄袭或AI写作论文,一旦发现直接撤消立项资格)。
(2)研究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签批意见证明材料1篇(须加盖公章)。
3.咨政专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的部分内容获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高层次内参采用证明材料1篇(须加盖公章)。
(2)研究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签批意见证明材料2篇(须加盖公章)。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
(1)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成果以专著形式公开出版。
六、申报程序
1.本年度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项目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
2.申报材料(《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均一式3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签字并盖章后送至办公楼513。报送时间截止于2026年1月19日上午12时,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命名:“XX-2026年度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739234170@qq.com),联系人:谢双梅 6671208。
附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26年度项目申报资料
科研处(社科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