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完善对本基地科研项目的管理,完成2024年本基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根据《关于202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学院)基地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将对2024年本基地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学院)基地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学院)基地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2),本基地将牵头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效检查验收,未按时完成研究和验收工作的项目将追回立项经费,扣除科研分,并暂停其申请本基地项目的资格一年。
以研究报告方式结题的项目请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基地)项目科技报告模板(最终报告)(附件3)模板填写。
三、结题材料报送
各项目所提交的结题材料,需包含项目申报书、科研成果、结题审批书,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6年3月31日前,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法学院办公楼302室;电子版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以“XX单位+2024知识产权基地项目+项目负责人”命名,发至邮箱2046541876@qq.com,联系人:唐志远 18881219832。
附件:2024 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学院)基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法学院、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攀枝花学院)基地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