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攀学院〔2019〕36 号,为做好2019年立项校级科研项目的经费划拨事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2019批准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见攀学院〔2019〕36 号)文件)根据《申请书》填报的内容,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注:若项目基本信息审核没有通过,将无法填报“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请先完善项目基本信息。
2.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2019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工作,学校审核完成后将启动经费上帐预算事宜。
3.请各单位和2019年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逾期未完成视为主动放弃项目立项和经费划拨。
4.具体操作请见《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科研处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