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院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集中学习签到表、会议记录、学习活动总结及2-4张学习过程照片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研究生处、社科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2224983546@qq.com。
附件:科研诚信管理文件汇编
科研处(研究生处、社科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