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职工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科研人才的成长,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攀枝花科研管理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人员,并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或市级及以上没有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办理延期结题的),有任何科研项目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
5.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1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有主持校级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牵头申报。
6.未征得本人同意,私自添加其为项目参与人的,该项目负责人视为学术不端,取消申报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已获立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国家及省市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内容高度相似的题目重复申报校级项目,否则视为学术不端。
2.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项目申报人不得在攀枝花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申报项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所在部门(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3. 本次项目执行周期自学校下发正式批准立项文件起2年内完成。决策参考类项目立项后半年内提交初步研究结果,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
二、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8时。需在攀枝花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内填报,一般项目请进入“2021年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中申报;培育项目请进入“2021年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项目”中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学院)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并经过初评后签署意见、盖章。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科研处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
(二)请于2021年11月4日17:00之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过时将不予受理。
地址: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514办公室)
联系人:汪杰 联系电话:0812-3371288
附件:1.2021年度应用基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攀枝花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