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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11-09 09:42 科研处 

各学院: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引导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及时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主要包括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

   三、申报资格要求

   1.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鼓励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每个项目的首席专家可为2人。

   4.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5.项目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6.在研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报。

   四、选题指南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国家战略和四川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了20个重大选题。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五、项目设置和资助金额

   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定1个立项项目。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申报质量不佳的情况,将按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确定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20-30万元,研究周期2年。项目立项半年后按规定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的情况可适当追加经费。

   六、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系统于11月14日9:00至11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项目申请人应按流程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6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3.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不受理涉密内容的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2.省社科联纸质版《申请书》报送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5日(外地邮寄请于12月5日前务必寄到)。逾期不予受理。故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1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处(研究生处、社科处)

                                         2022年11月9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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