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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2022年度(应用基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09-17 08:24 汪杰 科研处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安排,四川省科技厅启动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和指南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指南和通知,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学校“9+1+1”科研团队和“2+7+7+3”硕士学位点建设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和申报。
  2、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3、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4、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5、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7、还未在“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过注册的人员,请于9月13日至9月18日内集中进行申报注册,过时将不予受理。
  8、申报时间:
  单位限项申报项目:2021年9月13日-2021年10月8日11:00时;系统提交,同时报送5份纸质申报书。限项申报请于9月28日前将确定的《2022年四川省科技项目限项申报项目信息简表》。
  非单位限项申报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好申报书后,若不再修改,尽早提交,避免不确定因素造成无法正常提交;
  注:请各项目申报人按照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未提交,不予受理;不按要求申报未获得学校推荐上报的不予计科研分。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汪杰,3371288,13037715720。


                                  科研处(社科处、研究生处)
                                      2021年9月16日

附件【28211016812142580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2022年度(应用基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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